1.个人主体注册公众号数量上限由5个调整为2个;
2.组织类主体注册公众号数量上限由50个调整为5个。
根据实际情况,确需多注册帐号的组织和个人,可在注册时发起申请流程,经微信公众平台初审,并报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将适当放宽帐号注册数量。
https://mp.weixin.qq.com/
扫二维码加微信客服
四川鲜花店老板qq群:182052470 全国花木商家老板qq群:43815073 成都花行老板QQ群:321306795 成都花行商家微信群请先加微信:baxiy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