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注册规范
1.1 绑定的邮箱地址要求真实存在,通过该邮箱激活帐号。
1.2 填写运营者的手机号码并按要求成功完成验证。
1.3 填写真实可信的身份资料(姓名、身份证号码、固定电话号码、单位名称、职务等信息)。
1.4 上传真实有效并清晰可见的证件(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照片或扫描件。
1.5 上传真实有效的授权书(加盖公章)。
1.6 一个身份证可注册一个公众号,一个手机号码可验证五个公众号。
1.7 注册时可选择成为公众号或企业号,但选择后将不可更改。企业号的运营请参阅《企业号运营规范》。
1.8 帐号名称应当与功能介绍的内容相符。
1.9 帐号名称、头像、功能介绍等资料涉及色情、暴力等违法违规内容的,将不能注册。
1.10 帐号名称、头像、功能介绍等资料涉及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将不能注册。
1.11 无正当理由,帐号名称与微信公众平台已有的公众号名称或公众号的微信号重复或存在混淆的,可能会无法注册。比如帐号资料与政府机关、官方机构、组织、职业、网站、媒体、赛事名称等产生混淆的,容易造成用户误认或混淆,且无相关资质或授权的; 比如帐号资料涉及以新闻采编为主要运营内容的,或带有较强新闻属性、标识的,或易混淆官方媒体的,且无相关资质或授权的。
无正当理由,使用广义归纳类、普遍且不具有识别性显著性的词汇来命名,可能会无法注册。任何以包括但不限于添加无实质意义的字母、符号等方式作为避开、绕开微信公众平台帐号名称规则的帐号,也可能无法注册;已经注册的,也将视为违反本规范的行为予以处理。
1.12 在微信公众平台批量注册大量相似公众号的行为将会被禁止。
1.13 中文版本的运营地区必须在大陆,海外版的运营地区必须在大陆以外。
1.14 部分主体类型需进行主体申请真实性验证后,方可完成注册。
1.15 申请后30日未完成注册,公众号申请注册流程可能被终止,终止后注册所使用邮箱信息将被取消申请注册状态,可用于新公众号注册。
1.16 注册主体的微信公众帐号多次违规,或者经第三方举报、通知注册主体存在或涉嫌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微信公众平台有合理理由相信注册主体存在其他可能严重损害微信用户合法权益的情况,微信公众平台可能会拒绝向该主体提供服务,该主体将无法在微信公众平台注册。
1.17 注册明星粉丝团、后援会等帐号,须提供明星经纪公司(工作室)授权或认证,未经授权将不能注册。
2 认证规范
2.1 帐号认证需遵守《微信公众平台认证服务协议》及相关认证规则,涉及个人认证的,还需同时遵守《微信公众平台个人认证功能服务条款》。以下认证信息易误导用户或造成用户混淆,属严重违规,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采取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平台建议的信息作为认证帐号信息,拒绝认证申请,已经认证成功的删除认证信息或取消认证标识等。
2.1.1 涉及个人认证帐号的,使用与帐号认证主体本人不紧密相关的信息,如城市或国家全称+通用词汇、纯地名、通用类、行为类、职能类、功能用途类、工具类词汇进行命名;
2.1.2 涉及个人认证帐号的,使用通用词汇、广义归纳词等普遍且不具有识别性显著性的词汇作为认证信息;
2.1.3 涉及个人认证帐号的,使用政府、企业、媒体、医院、期刊、杂志等机构名称,且未经授权;
2.1.4 使用其他易误导用户或造成用户混淆,与帐号认证主体本人不紧密相关的名称、职业身份、领域头衔、荣誉成就、代表作品等词汇作为认证信息。